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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酒驾、无证、套证三项处罚集一身 男子谎话连篇也未能蒙混过关

2020-12-17 11:23:54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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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珊)2020年12月13日晚9点左右,邯郸交巡警丛台一大队民警罗宏、刘海江、周正魁、李东乐等人在新兴大街与北仓路交叉口东20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治理,一辆冀DY***K轻型货车缓缓驶来,民警对驾驶人例行检查,驾驶人是一名大约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刚打开车窗时,民警闻到车内浓烈的酒气,随即民警用呼气式酒精对男子进行检测,检测到有酒精。

民警让男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了,男子一口否认说自己没喝酒,民警告诉驾驶人检测显示到有酒精,男子依然否认。民警决定用测管对驾驶人进行准确的数值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是当民警让驾驶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人却说没带。民警在车里发现了一本名字为格某的驾驶证,驾驶证上的照片正是该男子,但是当民警利用人脸识别系统识别时,却显示该男子为张某,但男子坚称自己是格某,张某是车主。因天色昏暗,视线不好,民警也不能确定该男子的真实身份信息,询问他的身份证号,他吞吞吐吐说不出来,问他是否有驾驶证,他一口回答:有。民警再询问身份相关信息,男子就不再回答了。

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带其去附近派出所核实驾驶人身份信息。在路上时,民警再次询问其是否有驾驶证,男子说:“有,我没有驾驶证我敢开车吗?是吧?”民警提出闻到他身上有酒气,男子狡辩说:“我嗓子疼,喷了点酒精。”

民警决定先去就近的五里铺警务站核实男子身份信息,到达警务站后,通过调取格某的身份信息,发现格某的长相和该男子比较相像,但是并不能确定是同一人,民警怀疑男子套用他人证件。于是民警又去苏曹派出所进一步核实。在路上时,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终于承认自己喝了酒,一时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民警告知其套用他人证件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问男子张某是谁,男子依然一再坚称自己就是格某。随后民警问其是否有过曾用名,男子又称自己父亲去世了,母亲改嫁了,自己现在叫张某,以前叫格某,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

民警到达苏曹派出所后,经过核实,张某并无曾用名,民警还与真正的格某取得了联系,最终确定了该男子就是张某,并且他的驾驶证已经处于注销状态。为了开车方便,张某套用了格某的驾驶证信息,将自己的照片贴在了假的驾驶证上蒙混过关。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使用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实施行政拘留15天、扣留机动车、收缴伪造变造物品、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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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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