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贾俊卿)11月4日,一男子郝某某因酒后驾驶被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武安大队阳邑中队执勤民警查处。被查后,其妻解释一路上都是自己开,因车技有限,丈夫才替开了几米。
当日晚9时20分许,武安大队阳邑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矿宋线与马路线交叉口东行1公里处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郝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冀DA9***因酒驾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郝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询问得知,郝某某喝了少许白酒,一路上一直是其妻子开车,在路过有石墩限宽的时候,由于妻子车技比较差,郝某某怕把车辆剐蹭,便决定自己将车辆开过限宽处,再由妻子开车。没想到,正好被执勤民警查获。被查后,妻子反复解释知道丈夫喝了酒,一直都是自己开,实在是石墩之间的距离太窄,车技有限,丈夫才开了几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郝某某处于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