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苗文金)5月9日16时20分许,一位褚先生报警称,他居住在邯山国棉一厂家属院小区,5月8日晚,他把一辆价值2000余元红色爱玛电动车停放在家门口被盗。
邯山一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公共场所资源,初步锁定是一身着灰上衣,下穿黑裤子的女子所为。民警发现嫌疑人骑被盗电车离开棉一家属院,途经绿化路购买U型锁具、更换锁芯至报社胡同附近便不知所踪。
民警立即赶赴报社胡同周边搜索未果,遂又调取公共场所资源溯源追踪,经过昼夜开展工作,13小时后侦查,梳理出嫌疑人辗转于多个小区,有意躲避监控,行驶路线异常。办案民警把嫌疑人频繁出入滏漳路交通局小区列为重点排查处,该小区老旧,居住人口密集,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在采取小区巡逻走访同时,在出入处进行蹲守布控。
经过两天一夜的蹲守,民警于5月13日11时将返回小区的嫌疑人当场控制,当场缴获红色爱玛电动车一辆。嫌疑人叫张某某,女,58岁,邯郸市人。刚开始,张某狡辩称,她是“捡”的电动车不是“偷”。但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供认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原来张某某当日去棉一家属院探望父母,看到楼下电动车未锁,一时动了贪念,将电动车骑走。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渚河路派出所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