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警>>交管资讯>>

邯郸:无视交规骑电车闯红灯 酿成事故担主责

2019-10-21 09:15:49 来源:河北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苗文金)近日,从邯郸交警支队丛台大队获悉,2019年9月18日在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发生的电动车闯红灯交通事故,以电动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处罚结果而告终。

9月18日13时51分许,在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东西方向丛台路绿灯亮时,一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孩骑一辆黑色电动车沿滏东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半途时,与一辆飞速而来的号牌为冀DZ20XX的红色轿车相撞。记者从事故现场视频录像看到,当时电动车被撞出好远,男孩子腾空落到红色轿车头上,又摔出大约两三米,非常惊险。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折,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事故民警当即赶到现场,从群众口中得知,电动车驾驶人已被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民警还看到,男孩电动车已被撞散,距离斑马线足有七八米远,而红色轿车的前车身左侧外壳因外力撞击脱落一大块。

从事故民警口中得知,受伤男孩姓武,男,13岁,家住丛台区黄梁梦镇人。他在丛台路与滏东大街交叉口等红灯时,发现南北车道暂时无车通过,害怕上学迟到,想闯红灯通过,谁知酿成事故。

事故民警还告诉笔者,武某属于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违反车辆、行人要按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规定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年岁的规定。而驾驶红色轿车的宋某,也违反“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宋某途经人行横道未曾减速慢行。但武某的违法行为相对于宋某违法行为较严重,根据相关规定,最终认定武某承担主要责任;宋某承担次要责任。

武某无生命危险,一腿骨折,目前还在医院治疗。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董源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