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苗文金)现实生活中,在市场购买物品时,讨价还价,天经地义,近日,邯郸一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竟然与交警讨价还价。
“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白色轿车,遮挡号牌,请拦截。”9月19日18时10分许,邯郸交警支队站前大队民警接警称,一辆号牌为冀DU53XX的白色小型汽车,前号牌被遮挡,沿秦皇大街由北向南行驶。
站前大队立即进行布控,终在秦皇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西北角拦截到冀DU53XX违法交通车辆。民警看到违法车辆前号牌被一块印有“瑞风4S”字样的牌子,遮挡得严严实实。
驾驶人是一穿灰色上衣的男子,民警拦下车时,当告知对方违反道路交通法时,对方显得有些尴尬称,当天下午他参加店内搞活动,需要贴广告牌,谁想急火火去接人,匆忙间忘记摘下。原来,为了保护车辆隐私,4s店的工作人员将印有品牌logo牌子贴在了号牌上。
民警取证后让其摘下广告牌,教育的同时告诫对方,机动车上路禁止遮挡号牌。男子倒是配合民警执法工作,提交了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男子姓李,37岁,复兴区人。
“扣6分行吗,我只遮挡了一个号牌。”当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记12分处罚时,对方向民警讨价还价道。民警断然拒绝,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及,教育对方说,法律不能等同市场交易,不可以讨价还价,它具有强制性,不容打折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民警给李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