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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男子酒驾聚众闹事 阻挠执法终被惩罚

2018-03-12 15:01:39 来源:邯郸车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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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邯郸交警支队机动执勤大队在对夜间车辆进行治理过程中查处一项驾驶员涉嫌酒驾,聚众闹事,严重阻碍民警正常执法的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11点左右,机动执勤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人民路和东柳大街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此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黑色奔驰轿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提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该车驾驶员见民警朝其走来时,并未减速反而加大油门强行闯卡拐向路边的非机动车道向附近的停车场驶进,见状,民警立即驾驶警车并用对讲机联系前方执勤民警,尾随该车进了停车场,最终,民警在停车场内将该车拦截。当民警赶往现场时,驾驶员和同车的两名男子一同下了车,这一幕被民警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以及天网记录下来。

此刻,驾驶员及同车人员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民警怀疑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便让其进行酒精检测并出示相关证件。就在这时,驾驶员情绪激动起来,声称自己喝了酒但是没有开车,言辞犀利,态度蛮横。而在民警再三告知下,驾驶员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并与同车男子开始对执勤民警恶言辱骂,在民警对其控制的过程中对民警不断推搡,甚至还对民警进行人身攻击。并叫来多名青年男子与执勤民警进行抗衡。面对这种情况,民警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请求支援。

随后安居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与执勤交警一同将闹事人员当场控制,并将参与其中的闹事人员一同带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核查。在派出所民警和交警对驾驶员严厉批评教育后,驾驶员悔不当初,接受了民警的酒精检测,其检测数值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8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又对该车进行核查发现,该车的确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驾驶员对自己酒后驾驶以及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拖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扣车的处罚。而驾驶员煽动其他人员聚众闹事、辱骂攻击执勤交警,妨碍交警正常执行公务,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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