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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规来了

2018-03-12 14:39:26 来源:邯郸车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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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公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逐年攀升

目前正在执行的1999年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规定最高时速为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但速度可调是公开的“秘密”,改调后时速能达到50公里。

根据交管部门的规定,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的车均为超标车型,不得上路行驶。但多年来,这些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依然大肆“裸奔”。同时,厂商为了满足消费者对较长续航里程的需求,电动自行车电池越做越大,在售的电动自行车,几乎都在40公斤以上,部分车辆甚至超过70公斤。

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数、死亡人数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新规放宽车速重量标准

“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主要是考虑到近些年来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的现实。”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针对电动自行车国标更新滞后的情况,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修订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新标准明确,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就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新规还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高至25公里,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

整车重量调整为55公斤

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瓦

针对近些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频繁引发火灾的隐患,新规要求将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且增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工信部表示,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

网友关注热点问题答疑

1、为什么要限制最高速度?

新标准报批稿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主要是考虑到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甚至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控现象,造成人身伤害。因此,将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确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2、为什么要限制尺寸和重量?

新标准报批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主要是考虑近些年部分“超标车”车体越来越长、越来越宽,重量越来越重,外观和性能都逐渐摩托化,严重挤占了非机动车道的空间,这类超大车辆极易与其他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同时,整车重量过重,碰撞时冲击力也更大,将给对方造成严重伤害。因此,为确保交通安全,必须对电动自行车长度、宽度以及整车重量加以限制。

3、为什么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从根本上说,电动自行车是带有电动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本质区别,也就无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此外,脚踏骑行功能还能够让消费者在车辆故障或电池乏电时继续行驶,避免长距离推行,更加便利消费者使用。根据国际经验看,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均只有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两轮车才能纳入非机动车范畴。为此,新标准报批稿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4、为什么必须提升防火阻燃性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造成多起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这些事故进行调查发现,起火的电动自行车车身材料基本不具备防火阻燃要求。

目前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在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后30秒内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的可燃材料都会起火燃烧,着火后3分钟火焰温度可上升至1200摄氏度,并迅速引燃周围的可燃物体。如果在室内起火,留给人员的逃生时间极为有限。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据悉,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

业界预测,在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后,轻便摩托车的国标也会加快拟定。值得注意的是,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虽然速度更快,但使用者需要上牌、持有驾照、上保险。

电动车停放充电发新规

近日,公安部在官网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3、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4、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中,除了明确处罚、刑责外,还就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等做出了相关规定,通告要求上述企业、单位和委员会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通告指出,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应拨打报警电话或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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