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全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7年11月17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交警支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2017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创新道路交通治理、优化交通管理服务,着力推进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公路安全和城市畅通并重,深化民生服务工程。全力做好十九大安保、暑期安保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有210多人立功受奖。